一、公务员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9、(二)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10、(三)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11、(五)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公务员的基本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公务员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忠诚于国家和人民:公务员应当对国家和人民忠诚,维护国家的利益,并为人民服务。他们应该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2、遵守法律法规: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其他法规,尊重法治原则,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职责尽职:公务员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公务工作,保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维护工作效率和质量。
4、保守国家秘密:公务员需要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篡改、滥用或者私自获取涉密信息。
5、公正廉洁:公务员应当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接受贿赂、受贿或从事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依法办事:公务员应当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违反法律规定。
7、保护公共利益:公务员应当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维护社会秩序、公共安全负责,积极履行职责,服务于公众。
8、提升自身素质:公务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不断适应工作需求和社会发展,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做好准备。
1、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公务员作为政府机构的从业人员,负责管理和执行公共事务。他们通过制定和执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2、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公务员负责执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他们处理各类纠纷、监督社会秩序,确保社会资源分配的公正合理,为市民提供公正、高效的服务。
3、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公务员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参与应对突发事件、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并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管理者,负责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他们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工作,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公正、便捷的服务。
5、保持政府廉洁高效运行:公务员是政府机构的核心力量,负责政府事务的管理和运行。他们的廉政建设、高效决策和执行能力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对于政府的良性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公务员的重要性在于他们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以公正、廉洁和高效的原则,为国家和人民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并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他们的工作直接影响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方向,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三、我国公务员的义务
1、所谓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涵义:第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第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一方面,公务员负有积极作为的义务,必须依法主动地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必须依法执行公务、履行职责等;另一方面,公务员负有消极的不作为的义务,不得做出某种行为,如公务员不得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等。第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公务员是行使公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力如果不作规范加以严格限制,就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而且,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当遵守下列义务:
2、宪法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意志和最高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有序运行的基石和保证。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遵守宪法与法律,是各个国家机关、各种社会组织和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应当树立宪法至上的思想,维护宪法与法律的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成为守法的模范和楷模。
3、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意义是对于宪法的忠诚。所谓对宪法忠诚是指以最好的能力与智力,以自身的言论与行为来维护宪法的权威与促进宪法的落实。就积极方面而言,对于宪法的忠诚就是要凡是有利于宪法实施的事情都尽最大的力量去做,就消极方面而言就是凡是有害于和不利于宪法的事情都应当予以反对和回避。
4、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5、(1)公务员应当按照权限履行职责。这包含两层涵义:第一,该权限是明文规定的权限。公务员行使权力、履行公职应遵循依法原则,这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公务员只能在法律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不得超出法律的规定行动,否则就是滥用职权。第二,该权限属于实体法上的权限。实体法是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以及职权和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公务员履行职责所依照的权限是实体法上所规定的权限,例如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食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位的公务员在进行食品卫生执法时可以依照这一规定,审查批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件,其只能在这一范围内行使权力,而不能超越这一权限从事消防器材等方面的审批。
6、(2)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在这里,所谓程序是指权利义务实现的步骤、顺序和方式。公务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因为公正的、公开的程序能够使得实体的权利义务得到公平的实现,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众、公民的合法权益。目前,对行政程序规定比较集中的法律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等。公务员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其权限,例如,食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位的公务员在审查批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证的时候就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有关申请受理、审查与决定、期限、听证等法律程序进行审批。
7、(3)公务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这里,认真履行职责的涵义有三层:一是应亲自履行职责,非有正当理由,并依照规定程序,不应将自己的职责委托他人来履行;二是应按时办公,不得迟到早退,请假须有正当理由并经过上级领导批准;三是不能擅离职守,一般情况下应坚守岗位,遇到突发的特别紧急的事件,应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后才能离开,出差、休假也应及时回到自己的岗位。
8、(4)公务员应致力于提升工作效率。公务员享有优厚的福利待遇和相对稳定的工作环境,这虽有助于稳固公务员队伍、维护社会稳定与秩序,却可能引发公务员效率不高、官僚主义倾向等问题。因此,规定公务员提高工作效率的职责,有利于他们高效地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公务员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也是我国宪法的要求,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指出:“所有国家机关应遵循精简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推行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制度,持续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反对官僚主义。”
9、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10、我国宪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赖人民的支持,保持与人民的紧密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国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就是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依据宪法规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党的群众路线,采用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将人民群众的意见科学整合,形成计划、政策和法规,并在群众中实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他们的主人翁地位和首创精神,并依靠他们的支持完成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1、公务员应接受公民的监督,这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但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在国家机构及公务员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人民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他们进行监督,以确保他们切实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3、(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14、(二)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15、(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16、(四)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7、(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18、(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