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龙江事业编报名时间2023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
2、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3、以上信息均为手动整理,相关数据来源于网络资料汇集整理,如有遗漏,欢迎留言补充,谢谢!2022年及2023年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方发布的最新数据为准,本文仅供参考。
二、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地点2023
1、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一般发布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
2、以2023年省考公告为例,基本报考条件如下:
3、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0月18日至2005年10月17日间出生);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报考。
三、2023年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选#导语】2023年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为优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干部队伍结构,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首页()
选调对象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示范性高中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可放宽至40周岁。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
(七)下列情形人员不能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2023年10月8日起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请报考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附件中选调计划,详细了解本次选调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上述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00。报名人员需提供材料清单(附件2报名表)用电子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1.网上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所报考职位条件的情况,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职位,或者经履行审核报批程序后适当降低比例。
3.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关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同时打印准考证。
1.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采取结构性面试的办法。
3.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当天须本人参加,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为A4纸张)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3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3)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与本人报名表提供的电子版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现场资格审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报考人员本人,选调单位留存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恕不退还。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虚报瞒报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者,取消面试和选调资格。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通知。
面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按照面试总成绩与选调职位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拟选调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有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进行考察,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等档案信息,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如体检和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拟选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者务必密切关注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讯渠道畅通,如有更换联系方式,请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一切责任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可拨打电话咨询详情。
(一)凡在抵达哈市前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受理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报考者,需提前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人事处申报。
(二)考生到达资格审查及面试地点时,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大数据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只有“大数据行程码”“龙江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1.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2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
四、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报名时间
1、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2、考生可在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选择笔试考区后,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3、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
5、考生可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6、2023年2月2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7、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8、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
9、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3年1月29日9:00至2月3日17:00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缴费确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上传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具体操作详见《报考指南》。逾期不办理网络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10、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