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年扬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
笔试定于4月1日进行。根据对历年扬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时间的梳理,每年的考试均安排在4月1日上午。扬州市,古称广陵、江都、维扬,是江苏省的辖地级市,属于Ⅱ型大城市,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的交汇处。该市东部与盐城市、泰州市相邻;南部濒临长江,与镇江市隔江相望;西南部与南京市相连;西部与安徽滁州市交界;西北部与淮安市接壤,有江苏省陆域地理几何中心(扬州高邮市)之称。
二、淮安市事业单位工作时间
1、事业单位的工作时间通常为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2、在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则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工作时间通常为早上八点半至下午五点半。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三、2023年江苏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报名时间
1、本次招聘的报名将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为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2、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7日16:00;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
4、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5、【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将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四、2023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2:00;
缴费时间:2023年3月2日09:00-3月8日16:00。
【友情提醒】3月7日16:00后系统不再接受新报考人员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考虑到报名和资格初审之间有时间差,请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尽快缴费并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和缴费状态。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1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09: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报名成功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具体类别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岗)
9:00-11:30《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技岗)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col/4729_463783/index.html)发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②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经审查,若应聘者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件、在网报环节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其面试资格将被取消。在此情况下,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如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成绩最高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应聘人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将所有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可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在体检前规定时间内,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人事档案托管在相关代理机构的人员还需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②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证明;③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未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应聘者,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县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各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
体检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将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导致计划出现缺额的岗位,将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公示结束后,若应聘者放弃,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收到报到通知书后的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如有关于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市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3608005,市委编办联系电话:89668028,市委网信办联系电话:83605629,市委老干部局联系电话:83605613,市委党校联系电话:86289039,淮安日报社联系电话:89880098,市总工会联系电话:83986007,共青团淮安市委联系电话:83605276,市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83663956,市发改委联系电话:83924351,市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83679090,市民政局联系电话:83760005,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168215,市人社局联系电话:8366641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89000620,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83658778,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3666502,市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83346605,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83669191,市水利局联系电话:83712519,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80821628,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83665515,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80831677,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83132323,市审计局联系电话:83678111,市行政审批局联系电话:8388887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8970674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电话:83605577,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联系电话:8594038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566181,清江浦区联系电话:83516771(党群单位),83516773(政府单位),淮安区联系电话:85913602(党群单位),85912042(政府单位),洪泽区联系电话:87211901,涟水县联系电话:80928082,盱眙县联系电话:88288415(党群单位),80910771(政府单位),金湖县联系电话:86896952。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公正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0517-83665187,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7-12380-1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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