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招生代理
石家庄阳光学校
石家庄阳光学校主要培训课程:艺考文化课、高考复读、高中辅导,机构优势:师资力量雄厚,专注艺考文化课辅导,提供适合的教育,晋冀鲁豫民办教育行业专业品牌。
19293303103 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8:00-21:00

当前位置 : 好学教育河北站 > 石家庄阳光学校 > 艺考生文化课 > 正文

2025江苏公务员报名资格详解

时间:2025/8/23 4:29:29 编辑:yingdao 标签:艺考生文化课

2025年【艺考生文化课】申请条件/费用/专业咨询 >>

艺考生文化课申请条件是什么?艺考生文化课费用是多少?艺考生文化课专业都有哪些?

点击咨询

    一、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户籍限制详解

    2025江苏公务员报名资格详解

    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对户籍的要求如下: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学位者、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报考省级机关职位的人员,同样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省监狱、戒毒管理系统的职位按照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地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并在考录简章中公布。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6. 报考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一)报考本市及在宁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十)报考人员均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1.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期内我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镇江市公安局专业要求为“监所管理类”职位的人员限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其他人员报考限镇江市(含辖市区)户籍或生源。

    1. 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5年(含)前的毕业生限本省户籍;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2、报考公安机关、监狱系统的职位不限户籍;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在徐军人配偶、在徐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各类未就业毕业生均限我市(含江阴、宜兴,下同)生源或者已办理完落户我市手续。

    2.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在锡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锡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江阴、宜兴两地的,仅限报该地区职位)。

    3. 其他社会人员限我市户籍,报考监狱系统职位的不限户籍。军队复、转军人可凭我市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报考。

    1、本市所有职位的报考人员,均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报名时已经落户)或生源。

    2. 报考监狱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按《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职位。

    1.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6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 除上述第1条考录对象外,其他人员限本市户籍(2016年1月10日(含)之前落户,下同)。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10. 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可在全市范围内报考;

    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人员限苏州户籍;

    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市、县市的职位;

    11. 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4、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苏州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苏州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1. 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指社会人员)或常州市生源(指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报考监狱系统职位,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全面放开考生生源和户籍限制,全国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2023江苏公务员考试条件及要求一览

    2023年江苏省考的最新要求和条件,让我们一同了解。

    2. 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6年11月8日至2004年11月14日之间),持有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对于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考生,年龄上限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8日之后出生)。针对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考生年龄需遵循《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的规定。

    3. 报考者需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报考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报考者应拥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报考者需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报考者须拥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而对于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8. 对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对于报考司法行政机关(含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职位的考生,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 报考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代码70-74)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考生,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 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考生,还需满足《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 报考者还需满足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2. 省级机关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招考职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省属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按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设区市以下机关(单位)职位的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要求由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3. 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县(县级市、县管体制区)或设区市市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职位。

    4. 定向招录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包括: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当年入伍,且于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5. 定向招录残疾人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 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我省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我省户籍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 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制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三、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1. 3. 报考者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1年1月12日至1999年1月18日之间)。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2日之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2. 4.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3. 6.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7.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8. 报考公安、森林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6. 9. 报考人民法院、检察院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9”)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7. 10. 具备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手机版 2025江苏公务员报名资格详解 小编为您整理2025江苏公务员报名资格详解的全部内容

猜你喜欢

课程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