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考试日期与内容揭秘
1、考试定于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2日16∶00举行。
2、考试时间调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3日16∶00。
3、资格初审由招录单位负责,具体包括市级机关、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以及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
4、考试时间再次调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4日16∶00。
5、报名人员需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在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98元报名、笔试费用,完成缴费确认,报名方为有效。
6、A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7、B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8、C类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9、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10、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咨询。
二、2015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报名、笔试时间及入口解析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招聘考试报名安排如下:
1、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2日16∶00。
笔试时间为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考试时间与内容详述
2015年江苏常州市公务员招考简章发布,江苏公务员考试网获悉,常州市招录人数为369人。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6日09∶00至2月12日16∶00,笔试时间为3月22日。可结合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和真题进行复习。
常州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详细介绍了招录职位、报考条件等。
报考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年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等,具体要求详见简章。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特定条件。
报考监狱机关人民警察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特定条件。
1、自2012年1月1日起新聘用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已离职者);
3、正在就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
4、录用后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相冲突的职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及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
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的;
2、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5、隐瞒重要个人信息,作假骗取信任的;
6、贪污、受贿、行贿,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产的;
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或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存在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自2012年2月12日起,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8、自2010年2月12日起,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9、自2012年2月12日起,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
20、自2012年2月12日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
21、2014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报名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全市各招录职位的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自2015年2月3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以下简称上述网站):
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常州考试网(
1、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考试网(
2、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全省各省辖市考区参加笔试。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工作,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由其所属市级主管机关负责。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录单位负责解释。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录单位的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106.2元报名、笔试费用。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半年内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录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市(含驻常省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时与考场中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审核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职位,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2月16日09∶00-16∶00。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的考务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5、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参考地的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和面试。考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考试工作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各科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可在上述网站查阅。
笔试将于2015年3月22日举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08:00至09:3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A、B、C)考试;
10:30至12: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考试。
报考者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面试人选。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通过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参加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如因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将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和体检在面试前进行。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于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经监督员审核签字后,当场送达考生。
报考者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报考公安、监狱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体能测评在体检前进行,参测比例为1∶5,体检在体能测评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人选。因体能测评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招录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组织考察(政审)。市级机关由招录单位负责,辖市(区)单位由该辖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负责,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审核和监督。
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用人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的人员,还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职位缺额时,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拟录用部门、职位、各科成绩、合成总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经批准录用的人员,由录用部门发给《江苏省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江苏省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被录用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成人高校及电大中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普通班)应届毕业生须凭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领取录用通知书。
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公务员录用和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录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精神,为保持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自2015年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录政策、录用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严肃考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与社会监督,特设立政策咨询、考务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0519)85680638、85681915、85681912
六、本简章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