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务员等级一览表解析
1、我国公务员等级对照关系由国务院总理(一级)至各级官员依次递减,具体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等。
2、根据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求,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如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等。
3、为满足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日益专业化的需求,设立专业技术类职位,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执行的准确性,并为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业发展阶梯。
4、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二、国家公务员职称级别一览表介绍
1、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具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3、职务与职级决定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和待遇。
三、税务局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税务局职级分为9类,12级:部级正职和副职为五至三级,司级正职和副职八至五级,处级正职和副职十一至七级,科级正副职和科员十四级至九级,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序列如下: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职业公务员包括政府组织部门、党委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团机关、公检法司部门等。
四、公务员职称等级划分说明
1、我国公务员级别共划分为27级,从一级至二十七级,职称和等级划分依据公务员职务、工作年限、学历、工作实绩等具体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章(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3、招考简章或岗位一览表中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等职位,主要依据综合管理类的职级序列划分。
4、应届毕业生可参考《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了解相关职级评定。
7、(2)针对持有大学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其任命将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同等职级,职级定位为二十六级;
8、(3)对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拥有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结业者以及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其任命将为一级科员、专业技术员、一级行政执法员或相应职级,职级定位上调至二十五级;
9、(4)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其任命将为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应职级,职级定位为二十四级;
10、(5)荣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其任命将为二级主任科员或相应职级,职级定位确定为二十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