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教师教育网官网登录入口
1、江苏教师教育网官网登录入口: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为建立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质量,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办法。
4、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5、第三条承担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
6、第四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前提条件。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7、第五条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8、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11、(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12、(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3、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14、第七条申请人应在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5、第八条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6、第九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7、第十条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8、第十一条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19、第十二条笔试主要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采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的范围和规模,根据各省(区、市)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20、第十三条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3科。
21、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测试,暂由各省(区、市)自行命题和组织实施。
22、第十四条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23、第十五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24、第十六条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25、第十七条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26、第十八条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27、第十九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28、第二十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29、第二十一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使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30、第二十二条笔试和面试考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后,需携带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31、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32、第二十三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开展本省(区、市)考务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考务流程培训工作。
33、第二十四条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使用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制度,采取分级培训方式进行。
34、第二十五条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
35、第二十六条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幼儿园优秀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面试考官须具备以下条件:
36、(一)熟悉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37、(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8、(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9、(四)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40、(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获得证书。
41、第二十七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42、第二十八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试行)》处置和应对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43、第二十九条对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4、第三十条对考生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 教育部根据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教师资格考试的标准,并组织审核教师资格考试的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承担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依据考试标准制定考试大纲;
(二)组织编制笔试和面试试题,构建试题库;
(三)制定考务管理规则,研发与维护考试管理系统;
(四)组织考务工作,培训技术人员;
(五)组织试卷批改,负责考试成绩的管理与评价;
(六)指导、监督、检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
第五十二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全面负责。可设立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指定专业化的教育(教师资格)考试机构,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本地区考务管理的具体措施;
(二)组织面试考官及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
(三)管理、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各考区的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教师资格考试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七十三条 教师资格考试以市(地、州、盟)为单位设立考区。各考区的教师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市(地、州、盟)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资格考试机构共同负责。
第八十四条 教师资格考试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41号)的规定进行收取。
第九十五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将实施细则报送教育部。
第一百零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2020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入口
1、2020年下半年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将于2021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登录成绩查询系统查看本次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查询,猎考网已提供查询入口。
2、江苏教师资格证面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3、考生可在2022年1月3日打印准考证,3月3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查询结果仅显示合格与否。
4、面试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用于资格认定,有效期为三年。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认定,否则成绩失效,需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5、如对教师资格证考试有疑问、不了解考点内容或当地政策,可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获取复习资料。
三、2021下半年江苏省教资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入口
1、2021年下半年江苏省教资面试定于1月份,面试成绩查询时间预计为2022年3月1日。考生可在成绩查询通道开通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此次考试成绩。为方便考生查询,猎考网已提供查询入口。
2、江苏省教资面试成绩查询入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3、考生可于2022年1月3日起打印准考证,3月1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4、以上为2021下半年江苏省教资面试成绩查询时间入口的简要介绍,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5、如有教师资格证考试疑问、不知如何备考、不了解当地政策,可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